依据我国现行《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明确要求,对于采用欺骗性和掩盖真实性的方式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故意不进行纳税申报,从而逃避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如果其
逃税额达到一定标准且占据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
罚金的惩罚。
若逃税额进一步增大,且占据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惩罚。
然而,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之后,如能及时补缴应纳税款以及缴纳
滞纳金,并且已经接受过
行政处罚的情况下,可以免于追究
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过去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而曾遭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及以上的行政处罚,那么就不在上述豁免范围之内。
总而言之,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每一位公民和企业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任何形式的
偷税漏税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