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否具有
有效期限这个问题,实际上本身并无明确的定论与规定。
然而,在涉及
医疗纠纷处理的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相关法律对于
当事人主张自身权益的时限的约束。
一般而言,自当事人实际知晓或本应知晓自己身体遭受损害的那一刻算起,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内,他们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至于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性,则通常设定为三年。
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自当事人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之久,那么法院将不再对此类案件提供保护。
在
诉讼过程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主要是作为一种
证据来使用的,其证明力的大小将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节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全面的评估与判断。
倘若鉴定结论所依赖的事实或程序存在瑕疵,那么这很可能会对其被法庭采纳的可能性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