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
离婚诉讼案件时,经常遵循着"原告应向被告所在地请求法院提
起诉讼"的基本规则。
如果在此过程中,被告已经离开原居住地长达一年之久,那么原告便有权选择向其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
诉讼。
在正式
提出离婚诉讼之前,原告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撰写详细的
起诉书、提供
结婚证书以及双方的个人
身份信息,同时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
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
证据,例如已经持续了四年的
分居事实,可以通过提供
租赁合同、
证人证言等方式加以证明。
此外,如果涉及到
财产分割问题,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同样地,如果存在
子女抚养权的争议,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一旦法院接受诉讼申请并开始审理,法院将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则会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最终判决。
而案件的审理重点在于对夫妻感情是否已真正破裂进行准确判断,由于你们已经分居长达四年的时间,如果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这个事实,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表现。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根据全部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