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
追究时效问题,主要是根据该种
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的具体
刑罚作为基础进行判断的。
常规情况下,若法定最高刑为不超过五年
有期徒刑的,自最后一次
犯罪之日起,经满五年后法律便不再对其进行
刑事追诉;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犯罪分子,自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需等待十年时间方可免于刑事追诉;至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则需要在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渡过十五年的时间才可获得法律的宽恕;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罪犯,自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需等待二十年的时间才能摆脱刑事追诉的阴影。
然而,若在二十年之后,
司法机关仍然认为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刑事追诉,那么就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
量刑档次繁多,因此在
立案后如何准确地计算
追诉期限变得尤为复杂,这就需要我们综合考虑犯罪金额、
犯罪情节等诸多因素,以确定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进而开展后续的追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