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鉴定费由何方承担这一问题时,我们普遍遵循的是“谁主张,谁负担”的基本准则。
不过实际情况中,由
败诉一方承担鉴定费用的情形更为常见。
在
民事诉讼过程中,多半情况下是先由提请鉴定的一方预支鉴定所需的相关费用。
若审理结果显示,提请鉴定的一方胜利,那么鉴定费用便理所当然地由败诉方承担;而当双方均负有责任时,鉴定费用则可能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摊。
最高人
民法院在其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裁判事例中,亦明确指出应当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等多个维度,合理地确定鉴定费用的最终承担者。
然而,具体的承担方式仍需结合案件的性质、
诉讼请求、
证据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