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状况中,借贷人在获得借款之后便将
出借人删除并不一定意味着其涉嫌
欺诈犯罪。
纵观
欺诈罪的构成要素,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是具有非法占用的意图,
其次该意图需被付诸于行动,即虚构事实真相等手段,骗得数量较多的公共或
私人财产。
如果借贷者在最初接受借款之时就并无承担相应义务的意向,而是通过
虚假陈述以获取借款,并且所获取的资金数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门槛,那么这有可能构成欺诈罪。
然而,若仅仅是因为无法
偿还贷款等因素而选择暂时将出借人删除,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
民事纠纷中的
债务违约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对借贷者在借款时的真实意图以及其借款行为的性质进行深入分析。
与此同时,务必保存齐全相关的借款凭证,例如借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
民事诉讼等途径成功追回欠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