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涉
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为基本依据进行了详尽的规定。
通常而言,因
侵权行为引发的
诉讼案件,须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方的居住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行使
管辖权进行审理。
在涉及侵权行为的现象中,这两种地点可以分别指代侵权行为实际实施的场所以及
侵权后果实际产生的地域。
而在信息
网络侵权行为的范畴内,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也属于侵权行为地的范畴;至于侵权后果产生的地域,则包括了被侵权者的居住地在内。
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他人财产与人身遭受损害的诉求,依照法律规定,产品的制造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及被告方的居住地所在的各级人民法院均具有相应的管辖权。
总的来说,具体应由哪个法院负责审理某起侵权
纠纷案件,需结合该类案件的性质以及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