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在接到
报案之后,并非必然需要对其
立案调查。
事实上,该部门在接到报案后将会对案件展开详细审查。
审查的核心在于判断是否存在
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对相关人员追究
刑事责任以及案件是否符合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的
管辖范围等要素。
如果经过深入评估,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认定此案件中确实发生了
犯罪行为,并且这种行为需要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此案件也属于他们的
管辖权限之内,那么他们便应该立案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然而,若经过严格的审查,发现这类情况并不符合
立案标准,例如犯罪事实显著轻微并不足以引发
刑事追责,或是确实未曾发生过任何
犯罪事件,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追诉的情况,那么此时,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是不会对此立案的。
在决定
不予立案的情况下,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必须向举报者提前告知未予立案的具体缘由。
当举报者对这一结果表示不满时,他们有权提出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