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办案流程专题 > 传票被告不签收怎么办

传票被告不签收怎么办

在司法实务领域,若被告拒绝接收传票,那么法院在多数情况下将会选择运用其他送达方式予以替代。
诸如,留置送达即是将传票由指定人员放置于被告的居住处,同时邀请相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出席,详细阐述相关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详细记录拒收原因及日期,由送达人员、见证人共同签署或加盖印章以示确认。
此外,公告送达亦可作为备选方案,即通过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或在报纸、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在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后,即可被认定为已完成送达。
然而,公告送达应视为最后的手段,通常仅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方能采纳。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拒绝接收传票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流程,只要送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便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判决
最新修订:2024-09-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