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法庭裁判被明确裁定
不予离婚之后,若夫妇之间持续且稳定地
分居,达到了整整一年的期限时,任一方在此基础上再度向法院
提出离婚诉求的,那么执法机构将会酌情考虑并批准其
离婚请求。
然而,值得我们警觉的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关于分居事件的认定标准相当苛刻。
通常情况下,分居是因为
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深层次的情感纠葛无法调和,而且双方都不再尽到作为丈夫/妻子相应的家庭责任了,这种状况必须要保持长期性、延续性才能被认定为分居。
与此同时,主张分居的一方还须承担起相应的
举证责任,例如提供
租赁合同、社区委员会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来自第三方可信度较高的
证人证言等,以证实已经发生的分居事实及其持续的时期。
综合来看,对于这类情形来说,关键在于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支持,并且符合规定的分居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