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
当事人因
解除合同而需向另一方支付
赔偿金,则该
赔偿金额度在相当于当地上年度全体职工平均
工资总额三倍以内者,将予以免征
个人所得税之权力。
然而,如该金额度超出上述金额三倍之范围,则有关部分不会被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之中,而是将单独适用于综合所得税率表进行计算与缴纳。
在实际计算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
应纳税所得额,即赔偿金额度超出三倍范围的部分。
随后,依据综合所得税率表,查找相应的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
最后,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来说,假设当地上年度全体职工平均工资总额为10万元人民币,而您所获得的
解除合同赔偿金为35万元人民币,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应为35-3×10=5万元人民币。
接下来,便可依照税率表来计算所需缴纳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