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因
分居满二年而
提出离婚诉求的司法实践中,有关
财产分割事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首先,需要明确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这其中涵盖了
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
工资收入、奖金奖励、生产经营收益等等。
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
然而,若有一方
当事人存在明显过错行为,例如
重婚、与他人
非法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等恶劣行径,那么其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面临相对较少的份额。
至于在分居期间各自所获取的财产,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举例来说,如果这些财产是由个人劳动所得、
继承或者赠与明确指定归属某一方的,那么通常将被视为
个人财产。
在整个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例如
房产证、银行交易记录等。
法院将会全面权衡财产的来源、双方的贡献程度、对子女
抚养及女方权益的保护等多方面因素,从而作出公正且合理的财产分割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