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父母皆放弃
争夺抚养权这一特殊情形时,审判机关将全面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决定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归属权问题。
首先,年龄以及个人意愿是必须要考虑的关键因素之一,尤其当子女已经具有一定程度的认知能力时,他们的主观意愿将会成为决定性因素之一。
其次,经济实力也是衡量
抚养权归属的重要标准之一,即父母双方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物质生活与优质的教育资源。
此外,品德修养、生活作风等因素也同样不容忽视,以便判断哪一方可以为子女创造出更为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
当双方条件相差无几时,审判机构或许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未来发展的原则进行裁决,包括但不仅限于家长亲属的援助力度、家庭住房环境等等。
面对特殊情况,甚至可能需要为未成年子女指派额外的
监护人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总而言之,审判机关的最终目的在于保护
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并确保他们能够在适宜的环境中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