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对
拖欠款项不予偿还的行为提
起诉讼,通常需要获取以下几类关键
证据:
首先,
借款人与出借方之间签订的
借款合同或借据,该文件乃是证明双方
借贷关系成立的直接证据;
其次,转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流水、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凭证等,这些都可以用来证明您确实向对方提供了借款这一事实;此外,聊天记录或者短信中有关于借款事项以及还款承诺等方面的信息,亦可作为重要的辅助证据;还有就是,
证人证言,如若有他人已知晓借款事宜,那么他们所作的证人证言同样能够作为佐证材料起到补充证明的作用;
最后,
催款记录,例如您在向对方催
讨债务时进行的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可以证明借款尚未归还并且您曾经提出过相关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同时还要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以便更好地支撑您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