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饲养
动物致人损害的
侵权责任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注意:
首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采用了无
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无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是否存有过错,只要他们的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了伤害,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唯一的例外就是能够证明该损害是由被
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导致的。
其次,对于那些被法律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一旦它们给他人带来了损害,那么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将必须承担起绝对的责任,即使被侵权人本身存在过错,也无法以此为理由来减轻或者免除他们的责任。
再次,如果是因为第三方的过错而导致动物对他人造成了伤害,那么被侵权人既可以选择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要求
赔偿,同时也可以向第三方提出索赔。
当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已经进行了赔偿之后,他们还有权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总的来说,在处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
责任认定问题上,我们采取了非常严格的标准,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