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纠纷责任追究方面,通常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
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工作人员有违犯医疗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例如误诊、漏诊或者不当的药物使用等等,并因此对患者造成了损害后果;
其次,当医务工作者没有履行与其当时所处医疗水平相适应的诊疗义务时,可能会导致患者的病情被延误甚至恶化;再者,如果医疗机构存在故意隐瞒或者拒绝向患者提供与
纠纷相关的
病历资料,或者
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从而给患者带来了损害,那么他们也需要对此负责;
最后,如果是因为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是由于输入了不符合标准的血液而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只要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自己在此事件中没有任何过失,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