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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案件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即便是在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并未提供新的
证据支持,仍然有可能获得法院的
离婚判决,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能够得到这样的结果。
实际上,法院在做出离婚判决时所考虑的核心要素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通常来说,当
当事人选择进行
第二次离婚诉讼时,往往意味着他们之间的矛盾冲突较为激烈,调解或和好的可能性相对较低,如此也就增加了法官们对他们的离婚请求予以支持的可能性。
但是,法官们在进行审判时还将充分考虑到其他多种因素,例如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状况、离婚的根本原因以及目前夫妻关系的实际状况等等。
如果被告方在表达其反对离婚的强烈意愿同时,并未提供任何明显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就很可能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决定;反之,如果确实存在如长期
分居、
家庭暴力、赌博等恶劣行为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情况,即便在第二次
诉讼中未能提供新的证据,也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离婚。
因此,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每一个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