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拘禁罪的
刑拘时间限制,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过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暂时性的
强制措施,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依法展开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
若公安机关经调查判断有必要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
逮捕,则应在
拘留期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交
审查批捕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提交审查批捕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
针对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交审查批捕的时限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捕申请书之后,应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
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之时立刻释放犯罪嫌疑人。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时限并不是整个案件的最终处理期限,该案件仍需历
经侦查、
审查起诉及审判等多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