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其所涵盖的范围并不包括诸如交通事故
侵权、普通的
财产损害侵权等普遍性的侵权行径。
在这些常规的侵权事例之中,我们必须采取“谁主张,
谁举证”这一基本原则,也就是说,需要原告自行证明
侵权行为的发生、损害后果的形成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联系,同时亦须指明被告存在的过失。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
环境污染侵权、高度危险作业侵权以及建筑物等物体倒塌侵权等,就需要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来处理。
总而言之,除了法律明确定义的那些
特殊侵权类型之外,绝大部分的普通侵权案子都应当由请求权享有一方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