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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需要叫自己保险公司吗

一般而言,当我们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对方全责的情况时,您并不需要立刻告知己方的保险公司。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责任理应由负全责的一方以及该方所购买的保险公司负责承担。
但是,在有些较为特殊的事例中,比如说负全责的一方表现出拖延或者拒绝对我们进行赔偿的行为时,如果您本人已为自己的车辆购买了相应的车损险,那么此时您有权考虑是否要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并申请代位求偿的服务。
这种方式意味着您的保险公司将先行对您的损失进行赔付,随后再由他们代表您向负全责的一方进行追偿。
总的来说,如果事故处理过程进展顺利,且负全责的一方能够积极主动地承担起他们的责任,那么您通常是无需通知自家保险公司的;然而,如果出现了争议或者存在不确定性的因素,那么通知自家保险公司可能会成为您解决问题的另一个有效途径。
最新修订: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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