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与判断。
通常而言,倘若解约装修合同之事乃是出于合乎法律规定之缘由,且与双方在解除协议中所涉剩余
工程款项支付事宜已经明确约定于内,那么若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便有可能被视为
违约行为。
然而,若解约合同系因装修方自身过失所致,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此时未支付剩余工程款项或许并不构成
违法行为。
若双方并无明确约定,则需依据解约合同之原因、已完成工程之质量及工作量等诸多因素进行考量。
若业主无故
拖欠款项,通常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总的来说,判断是否构成违法行为,需要全面考虑合同约定、解约原因以及具体履行状况等多个层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