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法条,饲养动物之
侵权责任可涵盖如下多个场景:在常见情况下,若饲养的动物导致了他人的人身或
财产损失,那么该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如果有
证据表明,损害结果是由于受害方自身的
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所引发的,则原
责任人即可不必承担
赔偿责任或可减免部分
赔偿义务。
又如,倘若违反了管理规定,未针对动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致他人受损的,同样应由该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经许可禁止养育的烈性犬等特殊有害动物,无论其是否离开了原本的饲养场所,只要在此过程中给他人带来损害的,都需要由原来的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来承担侵权责任,并且他们没有任何例外的免责条款。
最后,若动物被遗弃、
逃逸并在这段时间内导致他人遭受伤害,那么依然要由原有的动物饲养者或管理员来负起侵权责任。
总之,关于宠物的饲养问题,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尽力避免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