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
企业法人与股东所遭受的风险
类别及程度均呈现出各自独特的特征。
相比而言,企业法人所承受的风险压力明显大于股东。
这是因为企业法人需要对公司的所有运营行为承担起全面的责任,不仅涉及到公司可能产生的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甚或涉及到严重的
刑事责任。
举例来说,假如企业因违规经营而触犯相关法律
法规,那么企业法人便有可能因此受到法律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反观股东,他们所面对的风险主要集中在支付股本方面的义务上。
倘若股东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股本金或者存在欠付行为,那么在公司负债的情况下,就应当在欠付部分尽责予以补足。
除此之外,如果股东在公司的事务决策乃至运营过程中积极参与并作出了
违法决策,同样有可能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然而,具体的风险程度还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股东的介入程度以及其他诸多综合性的因素进行深度剖析后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总的说来,无论是企业法人还是股东,在参与企业治理时,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来降低自身可能遭遇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