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
刑法制度尚未制定明确的条款以正向约束青少年对女性进行口头谩骂等
侮辱性行为,然而,若此类举止涉及到更为严重的情节,便有望被认定为侮辱罪。
当处理涉及未成年罪犯的案件时,我们始终会深入评估涉案人员的实际年龄、
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以及罪犯的懊悔与补偿行为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
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任何侮辱性行为,无论是
刑事责任还是
民事责任上,他们都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然而,他们的父母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却可能需要承担起
赔偿受害者损失等相关的民事责任。
至于那些年满十四周岁而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下侮辱罪行后,除非其行为具有极其恶劣的情节,否则通常不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
权利和义务要求他们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对其加强教育管理,并在必要的时候,由当地政府部门接手,将其送往专门设立的安置教养机构进行特殊培训。
针对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跨过这道红线的
违法行为,我们必须明确指出,他们同样应当承担起应有的刑事责任,然而,为了体现出对他们未来成长发展的关心,我们通常会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给予适度的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