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偷
逃税款相关的法定
追诉时效期限,需视乎
偷税额与应纳税额之间的比例而定。
一般的情况下,若纳税人因偷逃税款行为遭到税务机关的两次
行政处罚后仍再次实施该行为,则不会受到法定
追诉时效的制约。
反之,若纳税人并未获得过两次行政处罚,但其偷逃税款金额颇大且占到了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之上,此时追诉时效即为五年;若纳税人所涉事由更为严重,偷逃税款金额堪称庞大并占据了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那他将面临十年的法定追诉时效。
值得一提的是,此处所指的“金额颇大”以及“金额庞大”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衡量标准。
在实际事例处理过程中,会结合具体案情及相关
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是否已经超出法定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