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离婚领域的
二审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原则上并不予以许可追加
诉讼标的额度。原因在于,
二审程序主要是针对
一审判决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与纠偏,其审理范围应当严格遵循
一审时所提出的
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然而,如果出现了新的事实和阐明理由的情况,促使必须追加诉讼标的额度,同时满足法定的条件,比如这个新情况是在一审判决之后才产生的,或者由于无法归咎于任何一方
当事人的原因而在一审过程中未被提及等等,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考虑。然而,这样的情形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法院会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如是否会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审级权益、是否会导致
诉讼进程的拖沓等。总的来说,在二审阶段申请追加诉讼标的额度并得到支持的难度相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