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领取
结婚证书但已经育有子女的情形,首先要明确的是双方是否有意愿继续维系这段婚姻关系。如果双方都有意继续,那么应当尽快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以确保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在此之前,尽管所生的子女属于
非婚生子女,但是他们仍然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然而,如果双方均无意再续婚姻关系,那么就必须针对子女的
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倘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来裁决
抚养权的归属,并且确定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承担的
抚养费用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期限等等。此外,双方还需要共同商议解决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
财产分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