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一旦涉及到挪用公司资金罪这一严重
违法行为的
立案标准得以满足,那么
犯罪嫌疑人在得知情况后选择
逃逸,就极有可能被依法通缉。
关于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一般需参照以下几个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存在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且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并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给原单位;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虽低于上述标准,但却将这些资金用于个人的营利性活动,也属
犯罪行为;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仅挪用了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本单位资金,但却是将这些资金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同样构成
挪用资金罪。
在此基础上,如若犯罪嫌疑人在得知自己的不法行为已遭执法部门的调查和追究后,选择逃避责任并逃离现场,那么公安机关在经过慎重考虑之后,认为有必要对该名逃犯实施追捕,进而采取通缉这一强制性的侦破手段。
由于通缉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协助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时也会给被通缉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一旦被通缉者最终落入法网,那么他/她之前所进行的逃亡行为,很可能会被视为情节更加恶劣的情况,从而在审判阶段接受更为严厉的
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