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质疑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结果的合理性,首先应当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正式送达到您手中之日算起,在内限为三日之内提交一份
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文件。
在撰写该份申请文件时,应当清晰明确地表述出您希望进行复核的具体请求事项,并且详细罗列能够支撑此请求的诸多事实依据和具体证明材料。
此外,还需积极主动地搜集并整理一切能够对您产生有利影响的相关
证据,例如事故发生现场的图片、影像资料以及见证者或者旁观者所提供的
证人证词等等。
倘若的复核申请未能得到有关部门的受理处理,或者最终结果仍然沿用初始的认定结论,那么您仍有机会在后续的
民事诉讼程序之中向审判机关提交各种证据材料,请求法庭根据新的证据线索重新审视并确认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
然而,这里值得强调的是,法庭通常会予以尊重并采纳交警部门所作出的初次认定结果。
但是,若您能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成功推翻了原先的
责任认定结论,那么法庭亦有可能会重新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与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