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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欠条是否可以起诉对方诈骗行为

仅仅欠缺书面欠条并不能直接判定对方构成了诈骗罪行。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受害者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从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债务纠纷中,尽管缺乏书面欠条,但若能够通过其他有效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目击证人证言等,证实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然而,倘若您确信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则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主观上具有明确的欺诈意图以及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欺诈行为,比如他是否刻意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隐匿真相以便骗取您的财产,并且该数额达到了法定的刑事立案标准
反之,仅仅因为欠缺书面欠条就轻易认定为诈骗行为,恐难获得司法裁决的认可与支持。
最新修订: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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