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取法律途径主张
债务追讨权的
诉讼程序中,提交给法庭作为
证据的份数并非成为决定其效力的关键要素。
更为重要的是,证据自身所具备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案件相关性的特征能否得到确证与认定。
在这个层面上,为了满足
诉讼请求所需,您需要提供足够数量且具有充足价值的证据副本,以便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再额外增加一份,以备法院留档之用。
例如,若仅涉及到一位被告,那么通常情况下需准备两份证据,其中一份交由法院保存,另一份则由被告持有。
常见的有效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借条、
欠条、银行转账凭证、即时通讯软件中的对话记录、见证者或第三方
证人的证词等等。
这些证据应当能够明确地证实借款关系的确立及其存在,且被证明存在的欠款亦未偿还清楚的事实。
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确保所有证据的来源均为合法合理,以及其形式符合相关
法规的规定。
证据越是详尽、确凿,您的诉讼请求就越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