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狗咬伤的等级并无明文规定的一级、二级分类标准存在。
然而,从医疗角度来看,狗咬伤的分类往往依据于伤口的严重性及其引发感染的可能性而进行判定。
损伤程度较轻的一级咬伤,通常表现在狗舔舐了完整无损的皮肤,或者仅仅与狗的唾液发生接触且皮肤未出现任何损害;而二级咬伤则表现为未见明显出血的轻度抓痕或擦伤,此时尽管皮肤产生了明显破损,但并未触及皮下组织以及肌肉层。
在涉及狗咬伤所引发的法律争议过程中,弄清狗主人是否负有相应责任至关重要。
若狗主人未能对其饲养的宠物采取足够的监管措施以避免此类
意外事故的发生,使得他人遭受伤害的话,通常就须负担起
侵权责任。
不过当受害者在此类事件中有故意挑衅等不当行为时,狗主人所应承担的
赔偿责任则有可能因此得到适当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