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所确立之原则,
商标侵权事例的
起诉期限设定为法定的三年时限。
此期限自
商标注册人或与该
商标利益攸关方明确知悉或理应察觉到其所享有的权利已遭受损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权利遭受损害之日已逾越二十年的期限,则人
民法院将不再提供司法救济。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有权按照权利人的书面请求决定是否延长其权利
存续期间。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处理
商标侵权纠纷过程中,及时全面地收集并稳妥地固定相关
证据对权利主张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同时,也需要对
侵权行为的实际发生及其知晓权利受损的确切时间进行精确界定,以确保能够在法定的
诉讼时效期内发起维权行动,切实维护个人及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