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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会见是什么方式

委托律师会见,通常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他们所授权之人,采取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之方式,赋予律师在看守所或其他羁押设施内与受困于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私密交谈的权限。
律师会见具备两种基本形式,即当面会见以及非当面会见。
其中,当面会见即律师本人与受访者在专门设计的会见室内面对面地进行深入洽谈;而非当面会见则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无论是否有人在场,律师均可通过电话、信件等传统通信方式与当事人建立联系并进行沟通。
在此类会面期间,律师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条款及行业监管规定,严禁向当事人传递任何违禁物品或信息。
律师会见的主要宗旨在于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详细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缓解其紧张情绪,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外,律师会见亦是他们开展辩护工作、搜寻事例真相的不可或缺手段。
最新修订: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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