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对盗窃罪的
立案金额标准设定通常为两千元人民币。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虽然
犯罪分子所
盗窃的公私财产并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是如果其存在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行为,即使数额较小,仍将面临
刑事诉讼的
追责。
其中,“多次盗窃”是指在两年内实施了三次或以上的盗窃行为;“
入户盗窃”则是指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家庭生活区域,与外部环境相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活动;而“携带凶器盗窃”则是指携带
枪支、爆炸物、
管制刀具等国家明令禁止私人持有的武器进行盗窃,或者为了实施
违法犯罪行为而携带其他足以
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器具进行盗窃;至于“扒窃”,则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趁他人不备之机盗取其随身携带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