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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娜律师

985高校毕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合同、婚姻家事、房产类型案件。多次被律师事务所评委“优秀服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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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芳律师

杨芳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10余年。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公司企业法律事务 杨芳律师于2013年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团队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和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的处理。团队所有律师都在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接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大部分拥有法律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的经历。团队律师经验丰富。在公司法律事务领域,杨芳律师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杨芳律师清晰的办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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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刘* 北京-延庆区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6.01.04 01:10:30 390人阅读

挪用公款罪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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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体认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该罪。

(2)行为情形:行为人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行为,具体有三种可认定的情形。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非法活动;二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三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3)数额标准:不同行为对应的数额标准不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需达到五万元以上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上需为故意,目的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且有日后归还的意图,若无归还意图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提醒:
国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避免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若发现相关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保留证据,具体案情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

2026-01-04 06: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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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认定: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行为认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三种行为之一。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二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三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

(三)数额标准: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一般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认定: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目的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并且有日后归还的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该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6-01-04 05:3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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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具体指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行为上需利用职务便利,存在三类情形会被认定:一是将公款挪作个人使用并从事非法活动;二是挪用数额较大公款用于营利活动;三是挪用数额较大公款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数额方面,挪作个人非法活动的,金额达三万元以上;用于营利活动或超期未还的,金额达五万元以上,通常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主观上需具备故意,目的是暂时非法获取公款使用权,并有日后归还的打算。

2026-01-04 03:51: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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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挪用公款罪的认定需满足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特定行为、达到相应数额标准且主观故意的条件。
法律解析: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需从多方面判断。主体方面,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行为方面,需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三种情形之一,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二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三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标准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一般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观方面,行为人须是故意,目的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使用权并准备日后归还。若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或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4 03:4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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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认定需结合主体、行为、数额及主观要件综合判断。

1.主体条件: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涵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行为表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存在三种法定情形,一是用于非法活动;二是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三是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3.数额标准: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一般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求:需具有故意心态,目的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使用权,且有日后归还的打算。

为防范挪用公款罪的发生,可采取以下措施:国家工作人员应强化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公款使用的审批流程,不擅自挪用公款;单位需完善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定期核查公款流向,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若发现疑似挪用行为,应立即向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反映,依法维护公共财产安全。

2026-01-04 02:5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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