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刑事案件执行后律师可以会见吗

刑事案件执行后律师可以会见吗

在完成刑事事例的执行程序之后,通常律师仍然具备与当事人进行会面的权利。
然而,这一权利的具体实施将取决于事例的性质、执行阶段以及相关的监管规定。
一般来说,对于已经被判定有罪并正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律师若要与其会面,需要携带其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前往监狱提交申请。
监狱方面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四十八小时之内为律师安排会见事宜。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到国家安全问题、重大贿赂犯罪等敏感议题时,可能会对律师的会见权施加一定程度的限制。
然而,这些限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明确规定。
总的来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刑事事例执行完毕后,律师都能够依法享有与当事人会面的权利。
最新修订:2024-09-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