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预售合同时,虽然并未明确约定面谈环节,但是该合同依然可能具有法律效应。
要知道,面谈这个环节并非可有可无,它往往起到深化规定双方权益、验证关键信息真实性的作用,在诸多场合成为了必要的步骤。
就法律层面来看,当合同中的其他各项条款已经对关键事宜做出了清晰而详细的说明,可以明确界定出双方所应承担的基础权利以及义务时,那么,即使未设定面谈这一步骤,也不会对合同的合法性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然而,如果因为没有执行面谈环节,进而给合同的顺利履行带来了困难或者争议,那么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究竟谁应该为这种困扰承担相应的责任。
举例而言,如果由于未进行面谈,其中一方不能按照合同所规定的重要义务去执行的话,那么对方可能会向法院申请判定违约事实。
因此,我们诚挚地提醒各位
当事人,保留好与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材料以及沟通过程的原始资料,以便于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法律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