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借转账记录作为依据来向您提出要求偿还借款的
诉讼请求,其约束力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
虽然转账记录的确可以被视为
证据链中的一环,但通常情况下它本身并无法独立且充分地证实
借贷关系的存在性。
从司法角度来看,当一方寻求确认借贷关系成立时,他们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协议共识的实质证明资料,例如具备明确借款意思表示的借据、
借款合同、含有相关借款内容的聊天记录等等。
若仅有转账记录这一项资料,但是您能提供合理的证据来说明这笔转账并非借款性质(如源于对方的还款行为、赠与财富的行为、
投资款项或者其他合法的经济交易行为等),那么对手方的诉讼请求就有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总的来说,仅依靠转账记录作为全部证据提起借款偿还的
诉讼,从法律角度看证据并不充足,法院将根据全案的所有证据以及双方的陈述来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