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律师若欲
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携带其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正式
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公函。
然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针对某些涉及到国家安全
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事例类型,在事例
侦查阶段,律师若想会见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必须事先获得
侦查机关的批准许可。
另外,由于各地司法环境与事例性质的差异性,可能会有一些特定的规定和实践操作上的差异。
律师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必需严格遵循相关看守所对会见事宜的具体规定,例如遵守会见时间安排、遵循会见程序等,以确保会见过程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