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问题的答案需要根据协议自身的特性以及其中的具体内容做出具体分析。
在通常情况下,假如协议涵盖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要点,并且开发商已经收到
购房者支付的款项,那么这份协议很有可能被认为具有商品房预售
合同的效力。
然而,如若所签署的协议并不具备预售合同的核心内容,仅仅含有预约性质,是否能够考虑
退房则要依据协议内的相关约定进行判定。
若是协议中明确包含了解约条件,并且此条件得到满足,或者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终止事项,如同,开发商存在重大违反协议义务、无法达成合同预期效果等情况,是可以尝试通过退房来解决问题的。
可是,如果协议明确规定不得随意解约,且不存在法定的解约理由,此时选择退房可能会导致违约风险,并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对所签订的协议条款进行详细审阅,以确保能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