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各项法律
法规之规定,当企业宣布解散展开
清算工作之时,公示声明的期限应设定为整整 60 个自然日。
企业有责任自清算小组正式成立之日起的第 10 个工作日内,向所有
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还需在接下来的 60 天内,通过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公告。
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需要在收到通知后的 30 日内,或在公告之日起的 45 日内,将自己的债权情况向清算小组及时申报。
这一系列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
保证了企业
解散清算流程的公平、透明度以及合规性。
在整个企业解散清算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上述
公告期限乃是至关重要的法律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