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欠条未载明偿还期限,则该
债务的法定
诉讼有效期自
债权人索债或
债务人愿意履约之日起开始计时,且诉讼有效期持续三年之久。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发出履约通知,并给予债务人充足的响应时间。
当债权人首次向债务人提出索债请求时,诉讼有效期便正式启动。
然而,若债权人在这三年内未能向债务人提出任何索债要求,且此次
纠纷又无诉讼有效期中断或中止的特殊情况,那么一旦债务人以诉讼有效期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债权人将失去
胜诉的机会。
值得强调的是,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债权人应当及时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