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在被借用期间发生
意外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归属问题,通常需要遵从如下原则实行:倘若借用人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执照,且车辆状况正常,同时车辆借出之时
出借人对借用车人并无任何过失行为,那么此种情况下,借用车人将负有全部的责任。
在此所提及的“出借人无过失”,其含义主要是指车辆本身并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借用车人在借用车辆之际并未处于饮酒或吸食毒品等状态。
然而,若出借人明知车辆存在故障却仍然予以出借,或者明明知道借用车人没有取得驾驶执照、正在饮酒等情况下依然选择出借,那么出借人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在涉及到交通强制保险的范畴之内,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而对于超过交通强制保险额度之外的款项,则应当根据事故责任的具体
分配比例,由相关
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份额。
总的来说,在将车辆
借给他人使用之前,务必审慎考虑,确保自身并无任何过失行为,从而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