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并非
贪污罪的范畴。
根据我国相关
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某些职员,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通过非法手段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据为已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
犯罪行为。
而贪污罪则主要针对
国家公职人员,他们利用职权上的便利条件,对
公共财产进行
盗窃、诈骗、侵夺等方式来
非法占有。
这两大
犯罪在主体身份、侵害的对象以及攻击的客体等关键环节上有着鲜明的区分。
经济方面,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实施者是非国有企业员工;而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各级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法律定性的角度来看,贪污罪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财经纪律,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则主要侵犯了公司、企业等单位的
财产权益。
总的来说,尽管这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但是在法律定性和惩罚标准上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