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若所涉
债务乃夫妇共同承担的经济责任,抑或
债务人蓄意将其财产秘密转到其配偶名义之下以逃避相应债务金额时,此类情形下,债务人配偶名下拥有的车辆是可以被执行查封的。
然而,如若能够提供确凿
证据证实该车辆实属其配偶个人所有财产,同时可明确债务并非夫妇双方共同承担之义务,则通常情况下,该车辆无法被执行查封。
在判定呈请所涉债务是否构成夫妇共同承担之经济责任方面,应按照相关
法规的具体条款进行审慎评估,例如:确定债务是否真正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以及促进双方共同开展的生产与经营活动等方面。
实践操作过程中,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撑以及遵循合法的程序步骤,最终由法院负责进行全面审查并裁决能否对债务人配偶名下的车辆实施查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