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额与非法销售额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
前者主要包含了
行为人在
违法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经营总金额,这其中既包含了已经出售的产品价值,也涵盖了尚未被售出的货物价值;后者仅针对已经确实销售出去并产生收益的那部分商品价值作出了统计。
以一个特定的非法经营事例为例,经查证,涉案货物总体价值达到了 10 万人民币,然而,实际销售出去的部分仅有 6 万元。
因此,可以明确的是,该起非法经营事例中的非法经营额应为 10 万元整,而非法销售额则仅仅是这 6 万元。
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对这两个概念的确立和把握对于最终决定
犯罪人是否有罪以及判处何种程度的惩罚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但需要注意的是,其具体的运用方法和比重将可能因为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以及事例的具体情况而产生微妙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