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违约所约定的
补偿金之金额并未有明确且统一的规定,在法律层面并无固化的数额。
通常情况下,我们需要先审查
工程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若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并且此种约定并不触犯任何法律
法规的硬性规定,那么便应按照该合同确立的内容执行。
不过,如果合同未能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明了,那么法院往往会依据实际损失作为基础,同时考虑到合同的履行状况、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多方面的因素,通过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考量,从而来衡量并最终确定出适当的违约补偿金额。
实际操作过程中,无论是提出过高
赔偿额的一方,还是认为赔偿额过低的一方,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
举证责任,以便证明其所请求的
违约金确实远远超出造成的实际损失;反过来讲,对于要求支付过低违约金的那一方而言,也同样需要提供
证据来证明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总的说来,关于违约金的规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充分考虑到各种不同的实际情况并进行深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