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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解散,还能作为原告吗

在公司宣布解散之后,虽然经历了清算是依然保持着其作为民事诉讼主体的资格,足以成为原告。
然而,当清理工作完全结束且已经办理完工商注销手续时,法人资格会随之终止,因此通常情况下无法再次以公司之名提起诉讼。
尽管公司在清盘过程中其权力能力及实施能力确实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然而法律认定其有权行使与其清算业务相关的所有权利,其中包括借由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一旦清算工作以及注册手续全部圆满完成,便意味着该公司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了彻底的终结,由于失去实体存在而无法继续保留作为原告的身份。
最新修订: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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