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规情况,法律工作者在接受
当事人聘请之后,将会立即着手安排与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见面活动,这类会议通常会被安排在可接受的即刻到未来48小时之内。
然而,实际时间段的划定却可能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待处理事例的性质以及看守所的日常工作安排等等。
对于涉及
刑事事例的情况,在事例的调查阶段,当律师向看守所提交会面申请时,看守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地为律师安排会面事宜,最晚也不能超过48个小时。
然而,某些特殊类型的事例可能需要得到侦查机构的批准才能进行会面。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为了确保会面能够顺利进行,律师往往会提前与看守所进行充分的沟通和预约,以便确定最终的会面时间。
因此,总而言之,尽管会面临种种困难,法律工作者仍会坚守合法合规的原则,尽力做到尽早安排与涉案人员的会面。